一般情况下,如果相关部门认可,在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可到学校档案馆开具学历证明或学位证明即可。
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补办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生,须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补办证明书需提交如下材料:
1.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3.补办毕业证明书提供
(1)新生录取名册、成绩单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2)学历证明(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3)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学生补办证明书须提供高考报名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2002年(含)之后毕业的学生补办证明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补办学位证明书提供
(1)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2)学位授予文件及学位授予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办理学位证明书需要提供)
(3)学位证明(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5.证书损坏者补办证明书时,须将损坏的证书返还。
6.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冲洗的,非喷墨或激光打印)及同版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请以“姓名 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邮箱中)。
7.如本人有困难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前来代办,被委托人员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双方证件号码、办理事项、委托权限及责任等事宜)、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时间
每周四(工作日)上午8:30-11:00,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以免因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无法及时受理。
三、办理地点和kok手机登录入口的联系方式
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北华大学南校区图书馆106室)
联系电话:0432-64602726
四、其他事项
1.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只能补办一次,证明书遗失或损坏后无法再次办理。
2.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期间不予受理。
3.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按照教育部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备案,同时对原注册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4.因无法确认身份,为保证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不接受电话委托或邮寄等办理方式。
5.学校档案馆联系电话:0432-64608662。
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