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至16日进行。现就报名和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报考条件
吉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含博达学院),不限专业。
二、报名和报考时间、网址
1.报名和报考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时至3月6日下午16时截止(每日开放时间为9:00-16:00)。3月6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至少提前一天(3月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
2.报名、报考请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kok登录官网:
网址:http://www.jleea.edu.cn
或https://zkadm.jleea.com.cn/zk_bmsq。
三、报名和报考办法
已经取得自考考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网址进行报考;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和申请重新身份认证的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1.新生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确认。具体报名方法如下:新报名考生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kok登录官网报名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材料,经吉林师范大学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完成报名后考生方能取得自考考籍档案,考生建立考籍信息后,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如考生本次参加网上报名,但未完成网上报考环节,则该考生报名信息不予建立自考考籍档案。
2.新生网上报名、审核需要上传的资料。新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需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考生通讯信息是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若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由考生自负。新生报名申请完成后,需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m以内)。
3.新生报名后,要随时关注本人审核情况。考生应及时登录网报系统通过“申请编码”方式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考生报名成功,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显示“已认证”并且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信息;如没有通过审核,系统会显示“已退档”,并提示不合格退档原因,考生可根据提示重新进行身份信息认证申请,原申请记录无效。
4.新生报名审核合格后,要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相关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次考试所要报考的科目,并完成网上缴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考和缴费后,报考信息将不得删减、更改。如需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已缴费的《吉林省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申请表》到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撤销原报考信息后,方能重新在网上进行报考和缴费,原报考费用由系统自动退回原账户。
5.申请重新进行身份认证的考生,需要按照新生网上报名、审核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新考区进行相关课程的报考。
四、具体要求
1.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符合规定,否则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考生参加考试时,工作人员将对照考生本人进行身份证、准考证审核,如果考生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填报信息错误,将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2.在考生报名过程中,报名系统根据资格审查需要可能会访问学信网核查考生学籍学历信息,考生阅读相关条款,点击进行下一步操作,即代表考生本人同意授权系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在线核查,并允许保留相关资料。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其他事项
考生本人要及时自行打印“自学考试通知单”。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kok登录官网自行打印。2020年以后报名参加自考的考生需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2020年之前报名,已经取得考籍的考生需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附件:自学考试考生照片要求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2日
附件:
自学考试考生照片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考生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