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29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对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注: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以上1、2、3、4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时间:6月26日-30日,每天9:00-17:00。
(二)网上报考时间:6月26日9:00开始,7月7日17:00结束。
三、报考方式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网上选报课程和网上缴费。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报考。
四、新生注册
(一)首次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报名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现场采集信息,本人核对信息无误需签字确认,24小时后可凭准考证号和姓名在网上选报课程及缴费。
(二)各报名点负责新生注册资格审核,有关材料需留存备查。设置在高校的自考报名点,工作职责与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点一致,负责接收辖区内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的考生新生注册及受理毕业申请。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点详见附件1。
(三)本省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注册。
(四)不在户籍所在地注册的新生,除身份证原件外,还需要提交的材料,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即可:
1.外省籍在赣工作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工作的,须持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原件、复印件;
2.外省籍在赣学习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学习的,须提供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
3.外省籍或本省户籍在异地居住的,须提供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网上报考
(一)报名网站:考生于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二)选报课程:所有考生均在报名网站选报课程。网上选报课程→确认报考信息→完成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因疫情原因缺考2022年10月自学考试且已办理了延期申请的考生,在抵扣完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后仍有剩余报名费的,其费用可继续在本次报考时自动抵扣,本次报名结束后,仍有剩余报名费的,将不再延至今后的课程报考。
(三)网上缴费:考生网上选报课程后确认报考信息,生成支付订单,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1:00,网上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
六、报考收费标准
(一)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门课程40元,实行网上缴费。
(二)新生准考证费:每人15元,选报了课程的新考生准考证费与课程报名考试费一并在网上缴纳。
七、注意事项
(一)仅注册新生身份但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其注册取得的准考证号在报考结束后自动注销,此类考生今后报考仍须按新考生报考程序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办理报名手续。
(二)老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时,自行选择考区和报考点。新考生系统默认报名点所在考区为首次报考的考区。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考生全部进入标准化考点考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
(三)考生应避免在报名结束前的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八、考试及考试专业安排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29日。10月20日起,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通知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
3.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条件,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4.考试成绩于12月上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申请查分。查分原则是查有无漏评、分数漏登或统计错误,评分宽严不属于查分范围。
(二)专业安排
1.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限定报考对象的专业。专业名称前标有●符号为停考过渡专业,仅限老生报考。
2.2024年起,我省将对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专业和课程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我省将对已开考专业及其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案将另行公布。截止2023年12月,所有专业仍按照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2024年,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考试计划报考、参加理论考试、申请课程抵免、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及申请毕业,具体实施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kok登录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三)停考专业
1.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代码:340101)、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代码:970201)不接纳新生报考。老生可继续报名参加以上两个专业的课程考试,直至2025年10月。2025年10月最后一次颁发以上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2.2023年起,公共安全管理专业(专科,代码:680109k)不接纳新生报考,
3.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0号)和《关于我省停考自学考试公共安全管理专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22〕16号)文件。
九、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
1.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含实践及毕业考核、毕业论文)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
2.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于2023年6月中下旬报名,2023年11月上旬考核,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以各主考学校kok登录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省际转考手续办理
1.考生从本省转到外省或从外省转到本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办理省际转考手续。
2.2023年下半年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8月24日-30日(工作日),转入手续办理时间为9月11日-18日(工作日)。
(三)课程抵免申请
2023年下半年课程抵免申请的具体时间请于9月中下旬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kok登录官网查看相关通知。
(四)我省自学考试有关报名、考试、专业计划、主考学校、毕业申请、信息更正等问题,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kok登录官网,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的常见问答中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