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我省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新生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身份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考方式及流程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纳的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阅读当次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4.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时间:2024年上半年2月21日至28日,下半年8月22日至29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4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2日至14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2024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至27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2.2024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合卷)考试安排见后期报名须知。
三、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四、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40元/生/科次。
五、报考kok手机登录入口的联系方式
各市(州、林区)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
武汉市027-85658321;
黄石市0714-6356831;
十堰市0719-8654349;
襄阳市0710-3617078;
宜昌市0717-6441069;
荆州市0716-8102139;
荆门市0724-2303208;
鄂州市027-60281922;
孝感市0712-2327290;
黄冈市0713-8877088;
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
随州市0722-3590368;
恩施州0718-8222833;
仙桃市0728-3221259;
天门市0728-5342091;
潜江市0728-6233920;
神农架0719-3336945。
六、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
2024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二,2024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及大纲使用情况见附件四。其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 00018)、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0261)等课程名称中加注★从2024年考试起使用新教材、大纲。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
广大考生应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类型分面向社会、面向学校开考,根据开考类型的不同,查看相应的报考简章。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2.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具体信息请查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3.根据《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23〕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决定停考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自2024年1月1日起,园林技术(专科)、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停止接受新生注册。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按停考专业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停考专业用◆标注)。
4.考生应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5.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6.实践课报考:考生完成本专业的所有理论课考试合格后,可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了解清楚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管理自学考试的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7.考区变更时间: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6日,审核时间2024年1月2日至30日;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31日,审核时间2024年7月2日至8月5日。
8.课程免考每年办理4次。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kok登录的公告。
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二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