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63号)等文件要求,经高校申报,教学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和复核,拟同意758个在浙校外教学点予以备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5个工作日)。
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电话:0571-88008858、88008681,邮编:310014;邮箱:jyt_zcj@126.com。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信件,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我们将为反映人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