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总体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胜任中药鉴定、炮制、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初步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
(1)掌握必备的英语、计算机等文化基础知识。
(2)掌握执业中药师所必需的职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了解相关的专业发展方向。
(3)掌握中药栽培、中药制药、中药营销和行企业基层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掌握我国药事管理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
2.能力要求
(1)具有考取执业中药师资格证书,从事相关执业活动的能力。
(2)具有从事相应职业岗位工作的能力。
(3)具有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素质要求
(1)热爱中药事业、有为发展中药事业献身精神,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2)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2.5年,修业年限2.5至5年。
三、学习形式
包括面授、网授及自学。
四、主干学科、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基础化学、药物化学、中药学
(二)核心课程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中药化学、 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理学
五、课程设置与基本要求
(一)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分为必修考试课、必修考查课、限选考查课。必修课及限选课详见教学进程表。
(二)专业课程基本要求
1.理论课程教学采用案例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2.实验课程教学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比例,实训课程教学模拟临床情景开展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专业课必修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见附件。
六、考核及毕业
(一)成绩考核
教学计划中设置的各门课程,各主要培养环节,均要进行学习成绩的考核评定,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按百分制及五级计分制评定,实行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1.单科考核:必修考试课程实行期末停课考试,限选考查及必修考查课程实行线上考试,考试时间由教学科统一安排。
2.毕业综合考试:第五学期末进行毕业理论综合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上述各考核成绩均载入学生成绩册,作为学生升级、留级、毕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毕业标准
1.符合专业规定的培养目标和应获得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必修课经考核全部合格,修满15学分,规定学分并且毕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