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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将理工农医类本科招生比例提高到50%以上
2024-05-14 10:32
上海市教委
作者:
中国教育在线公众号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其中提到,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培养规模。优化高校本科、研究生招生计划,指导高校主动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与规模。采取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结合的方式,将理工农医类本科招生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全文如下:

202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着力促进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建设教育强国中的龙头作用,为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推进“大思政课”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遴选第二批上海“大思政课”建设整体试验区、重点试验区(高校)及实践教学基地。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建设,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金课”,支持高校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分领域重要思想或重要论述的专论课和个论课。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集体大备课、教学大比武、教师大培训。

  2.推动高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发展。推进不同类型学校的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开展第二届上海市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展示活动,打造课程思政教学标杆展示与交流平台,提升高校教师课程思政意识与能力。遴选表彰新一批上海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让课程有示范、教师有标杆、团队有组织、教学有参考。发挥上海市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示范引领和资源共享作用,加强课程思政重点、难点、前瞻性问题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

  3.加强新时代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整体提升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水平,实施上海高校“重点马院、特色马院建设支持计划”“攻坚提质计划”“民办高校马院‘强院工程’”,推进民办高校、新型(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新机制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强化马克思主义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引领,支持培育一批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等学科交叉研究平台。推进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提升高校智库服务治国理政能力,优化新时代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体系,开展第二批上海高校智库验收评估和第三批上海高校智库申报遴选。

  4.完善新时代日常思政工作。建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施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育人行动,将学生社区打造成党建引领前沿阵地、“三全育人”实践园地、智慧服务创新基地、平安校园样板高地。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调研,制订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完善高校辅导员队伍培训规划,指导高校开展培训研修基地建设,推进高校辅导员海外研修。启动第三批上海高校辅导员特色工作法征集工作。开展上海市职业教育德育工作联盟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二、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5.推进落实高等教育“1 10”重点任务。实施我市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一个《意见》 十大专项计划”,着力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上先行先试,在提高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级上先行先试。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和部市共建教育综合改革高等教育领域重点任务。

  6.统筹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高校设置和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加快筹建或新设若干个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新型(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推进实施高校基本建设、大型维修“补短板”专项工程。指导相关高校推进“公园 体育、文化、音乐、艺术、戏曲、红色资源”等主题功能拓展工作。

  7.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上海现代产业人才需求,创新办学机制,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进新一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继续支持10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开展新一轮3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完善“中职—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贯通人才培养体系。

  8.引导规范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完善民办高校年检指标及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校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加强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调整民办高校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加强民办高校内涵建设。梳理民办高校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启动第二轮市级建设财力支持民办高校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工作,促进民办高校办学条件提升。

  9.推动高等继续教育提质创优。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统筹、审核与管理,做好校外教学点增设、核验、检查工作,编制年度发展报告。推进上海市“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高校基地试点工作,完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和成人高校多元供给继续教育资源格局。依托上海市高校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高校“双元制”师资培训活动,遴选一批“双元制”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推进老年大学倍增计划,遴选建设一批老年友好学校。

  三、优化调整学科专业布局结构

  10.建立高校学科布局优化调整机制。出台学科专业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方案,建立学科专业结构规模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部属院校在加强前沿学术领域布局的同时,主动优化调整学科结构,做精做优传统学科,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和资源。推进部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学科专业联动发展。

  11.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培养规模。优化高校本科、研究生招生计划,指导高校主动调整人才培养结构与规模。采取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结合的方式,将理工农医类本科招生比例提高到50%以上。推进高职学校专业结构优化和招生规模动态调整,按年度目标落地落实。扩大重点产业人才培养规模,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基础理科,扩大核心学科专业招生规模,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专项班,精准培养产业所需人才。严控过剩学科专业和办学条件不足高校的培养规模,调减单点招生规模过大、增速过快、市场需求不足、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偏低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推动文科类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向,鼓励高校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加大涉外法治、知识产权、国际组织、国际传播、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等方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

  12.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为抓手,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面向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加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相关学位点布局,加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优先支持地方高校建设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点。加强学科能力建设,新增1-2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争取民办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突破。实施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计划,启动开展学位点建设质量监测评价,争取上海市属高校研究生计划增量。

  四、提升高等教育创新服务能力

  13.创新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大中衔接”改革,鼓励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与优质高中合力开展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早期发现、科学引导、贯通培养工作,建立基础研究人才全链条、长周期培养机制。支持高水平大学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牵头或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改革,完善基于兴趣和潜力激发的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支持相关高校深化“强基计划”人才培养改革,鼓励开展个性化培养、跨学科宽口径培养,做好本研衔接和转段工作。

  14.产教深度融合培养急需人才。落实《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建设。推进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上海)建设,依托若干“邻产业”或“邻高校”的产教园区,形成“1 n”的发展格局。支持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布局若干市级卓越工程师学院,深化“住企联合培养”改革,加强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开展首批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验收评审。启动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一批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推进产业导师队伍建设,遴选一批优秀产业导师和优秀产教融合导师团队。推进评价制度改革,评选一批产教融合优秀成果。推进市域联合体、行业共同体、开放型实践中心等产教融合新型载体建设,打造20个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

  15.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本市“双一流”建设。深化高峰学科建设内涵,分类支持一批基础和战略性学科加快建成涵养创新“核爆点”的学科高峰,锻造核心竞争力,推进高峰学科筑牢优势,聚焦优势特色领域方向冲击一流、实现突破,推动解决重大理论、技术和实践问题,优化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强化过程化管理。前瞻布局未来学科,深入谋划未来学科建设有关工作,引导相关高校把握科技演进态势和产业需求趋势,主动前瞻布局未来学科和探索未来学科组织模式,形成新的研究范式,产生新的学科增长点。

  16.开展高水平地方高校二期建设。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二期建设,在中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基础上,引导建设高校和培育高校聚焦重点方向,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发展路径,实现“转段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提升学校“自我造血”功能。优化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经费投入机制、预算评审机制,开展年度动态监测工作。

  17.强化高校创新策源功能。做实做强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市协同创新中心,实施联合创新计划,提升高校开展有组织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能力。推进高校基础研究高地布局建设,深化复旦大学相辉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思源研究院建设。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系统性改革,通过大学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供给侧”改革,推动大学科技园重构重塑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专业化服务能级提升,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协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选取若干基础条件好、改革意愿强的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科技园改革试点,优化相关评价体系。

  五、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18.加强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深化课程教学内涵改革,建设一批迅速响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需求的微专业和微课程,加快知识技能的更迭速度,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夯实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选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案例。加强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建设一批市级重点课程和一流课程。推进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办好“第七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青教赛)和“第四届上海市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开展上海高校示范课堂教学展示活动。实施高校教材提升行动,开展老旧教材专项整治,建立教材定期更新机制,合规选用理工农医类前沿领域的境外最新教材。组织开展市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根据第二届国家教材建设奖评选要求,推荐本市优秀教材。

  19.加强实践教学和基地建设。以实验教学基地建设为抓手,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启动实验教学市级示范中心建设验收工作,对实验教学基地的设施、设备、环境、管理、教学改革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新一轮实验教学市级示范中心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开展优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产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评选工作,推动学校与外部企业、机构合作建立高质量的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的平台。开展优秀设计性、创新性教学实验项目的遴选与示范推广工作。

  20.加强体育和美育工作。加强优秀体育学生年度招收引进制度建设,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现场集中展演展示。推进上海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改革,丰富校外美育课程内容,加强美育教材、教学资料库和线上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加强学生艺术团队建设和“五大”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及联盟建设,建立常态化学生艺术展演机制。开展学校艺术总辅导员培训班,提升美育师资与教育管理者美育素养。

  21.推进劳动教育和安全教育。建构学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落实劳动教育必修课时,健全劳动教育清单制度。加强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研制劳育基地和优质项目建设标准。加强资源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劳动教育特色项目遴选工作。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开展上海市第九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高校识诈反诈专题系列活动、第三届实验室安全宣传月活动。深化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地方立法研究。

  2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师生比1:3000配齐建强专职心理教师队伍。推动高校全覆盖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比赛与展示活动,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实施2024年度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季,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委员训练营与技能大赛。提高心理热线的知晓率与服务效能,加强危机干预研讨与案例督导。

  23.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发挥国家级和市级双创学院和实践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双创课程、师资队伍建设,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展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依托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较好的高校,建设若干区域共享的大学生创新实验基地,加强硬件设施和先进的实验设备建设,加强“课训赛创”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办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

  24.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挖掘不同行业用人单位的政策性岗位需求,推动稳就业政策重点向高校毕业生倾斜,拓展就业渠道,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动高校与招聘机构、行业协会、用人单位,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进高校访企拓岗活动,健全生涯发展教育引导体系,引导毕业生树立合理就业观、择业观,引导鼓励毕业生多元化就业。做实做细“一生一策”就业台账,关注落实重点群体的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决赛。

  25.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推进新型高职院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大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提升普通话水平测试参测率和达标率,做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组织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上海赛区)系列比赛、“2025中国诗词大会”上海赛区选拔和上海市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以加强国际中文教育和服务为抓手,做优“传播中国”国际中文教育中华经典教案大赛、“悦读中国”国际学生讲中国故事邀请赛、中华语言文化专题展等项目。依托上海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协同发展联盟和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引领带动高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

  六、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26.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和学院(系)直接责任。强化师德考核评价,探索师德荣誉体系建设,增强教师职业责任感和自豪感。选树优秀教师典型,组织开展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评选推荐工作,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推选活动。建好新时代上海高校教师国情教育基地。举办上海市庆祝第40个教师节主题活动、第三届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

  27.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聚焦顶尖科学家和有发展潜力的杰出青年人才,坚持“引进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优化实施高等教育优才揽蓄工程,聚焦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高校主体作用,优化协同引才机制,建立主动寻聘机制,实现“以才引才”“平台引才”“以赛引才”等多渠道引才,集聚天下优才英才。支持高校举办国际青年学者论坛,引进培育一批领军人才、青年英才和创新团队。承办“海聚英才”高校赛区组织工作,推进“海聚英才”创业学院建设,激发全球英才来沪创新创业活力,加快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

  28.深化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启动新一轮高校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工作,引导高校根据学科专业布局和招生结构改革优化教师配置,优先增设战略急需和产业紧缺相关专业教师岗位,遴选部分高校试点自主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优化高校绩效工资统筹管理,探索高校青年教师绩效工资保障机制,试点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申报制。推进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计划。做好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计划额度分配。提升民办高校教师收入水平。

  29.提升高校教师专业能力。健全高校教师全过程培养体系,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完善跨片、跨校、跨学科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培养基地。推进教师国外访学进修、国内访问学者、产学研践习、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计划,提升教师国际视野、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优化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跟踪管理,聚焦高水平学科建设需要,鼓励支持教师紧跟国际学术前沿、攀登学术科研高峰、反哺培养优秀人才、服务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督促民办高校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上海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民办高校“强师工程”“民师计划”“民扬计划”项目,探索实施民办高校“民双计划”“民匠计划”项目。

  七、促进教育交流合作提质增效

  30.推进长三角高等教育协同发展。完善长三角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开展2024年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问卷调查、数据填报及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举办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加强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学发展联盟建设。

  31.深化高等教育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强化“组团式”教育帮扶,以点带面,辐射上海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做好“引进来”教师培训工作,重点通过跟岗实践帮助对口地区培养一支带不走的教师队伍。强化产教融合,以“高教帮扶”服务对口地区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开展“信息化”帮扶,以数字赋能创新教育对口帮扶新模式。

  32.促进更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支持高校积极参与中非、中法、中阿等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推进中美青少年交流。推动高校探索利用国际stem教育研究所等相关机构、依托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等智库平台,探索涉外人才培养有效途径。组织举办国际暑期学校。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支持上海纽约大学新一轮发展。支持高校加大理工类学科建设力度,鼓励青年师生跟随名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学习深造。

  八、完善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

  33.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资源配置,落实“两个先行先试”目标要求,加大“双一流”建设投入力度,有力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高校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的战略能级水平。补齐重点领域投入“短板”,推进高校大型维修专项工程项目建设。深化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扩大高校经常性经费,优化内涵建设经费投入机制,推进高校综合预算管理试点探索,激活高校改革发展活力和内涵建设动力。鼓励支持市属高校增强服务社会和区域发展能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提高多元筹资能力,争取更多社会资源。

  34.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丰富智慧教育和数字教学资源,推进“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整省试点”工作,优化“上海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等各类网络学习空间与国家平台之间的技术对接,实现平台用户互认、数据互联互通。创建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场景,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实践探索和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高校创建等,提炼一批相对成熟、富有成效的教育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数字化教育教学的深化应用及成果孵化,探索校际数字化协同建设与发展机制。

  35.优化高等教育分类评价改革。开展2024年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工作,明确评价导向,优化指标体系,拓展结果运用范围,科学使用综合评价和效益评价结果。强化服务功能,按照“年度监测 5年一轮实地督导”模式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做好本科院校评估和合格评估工作,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常态化监测,完成上海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36.推进教育法治工作。做好高校规范教育收费指导检查,加强对学校新类型收费的工作指导。开展第二批高校法治工作测评,结合高校分类评价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加强分类评价结果的运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干部专业能力,督促高校落实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加强法治工作机构条件保障,探索建立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37.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预算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大型修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各类项目审计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开展新一轮市教委特约审计员遴选,强化内审人员见习基地建设,夯实多层级审计监督队伍。开展高校内审评价工作,以评促建,推动提升系统内审工作整体水平。

  38.构建更高质量后勤保障体系。完善食堂运行长效机制,推进高校标准化食堂建设试点,做好食品安全、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和隐患排查,优化食堂价格调节补贴、团体采购补贴、平抑基金管理制度,推进食堂原材料可追溯平台建设全覆盖,完善食堂运行监测体系。修订《上海市高等学校合理用能指南》,加强高校节能平台建设。推进无废校园创建工作。开展高校后勤领域商业网点设置、绿化定额、热水定额、物业定额调研。

  39.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校园和生态校园。推进高校实验室和高校智慧安防建设,推进实验室示范攻坚和智慧安防示范校有关项目落地。推进高校反恐工作,抵御“三股势力”向学校渗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推动学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发布《上海市高等学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方案》,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开展第二轮绿色学校创建和第一轮绿色学校复评。做好垃圾分类、爱粮节粮、减塑限塑、节能节水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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